跨境電商開始告別“免稅時代”

2016-04-08 11:56:03    



自2016年4月8日起,熱衷于“海淘”的國內消費者將不再享受之前的“免稅”紅利,而要開始承受一定的稅負成本了。自當日起,我國將正式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,并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??缇畴娚塘闶圻M口商品今后將不再按郵遞物品征收行郵稅,而是按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。
針對海淘、代購等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中存在的稅負不公平問題,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、國家稅務總局近期出臺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新政策,明確要求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,單次交易限值提高至2000元,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20000元。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,關稅稅率暫設為0%;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,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%征收。
業(yè)內認為,這次調整對“一低一高”的產品價格影響較大:過去基本免稅、單價較低的食品和母嬰類大眾消費品,提價或不可避免;單價高于2000元的奢侈品,其稅收成本上升幅度較大。但是,若簡單解讀成跨境電商商品價格將全面上漲則有失偏頗,有些產品稅率在調整后會有所下降,如大部分化妝品,其綜合稅費反而低于之前的行郵稅費。
征稅新政策落定之后,C2C平臺個人網店、微商或成“漏網之魚”。迄今為止,還沒有納入征稅范疇的只剩下C2C平臺上的一些中小賣家、個人網店(尚無工商行政注冊要求)和部分個人C2C模式的微商等,其余電商業(yè)態(tài)均要求工商注冊、正常納稅,預計未來對這一部分商家的征稅也將進一步有所規(guī)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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